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20047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2 年 3 月 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政务服务中心区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566-2318091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不动产权证明号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用途 |
备注 |
1 |
皖(2019)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6828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池州九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殷汇支行 |
贵池区殷汇镇集镇内农贸市场综合楼二期工程504 |
住宅 |
|
2 |
皖(2019)池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7007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池州九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殷汇支行 |
贵池区殷汇镇集镇内农贸市场综合楼二期工程506 |
住宅 |
|
公告单位:池州市贵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 年 2 月 14 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