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推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工作规范开展,更好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区国资委制定了《贵池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暂行办法》,对项目代建管理若干方面进行明确与强化。一是明确代建内部管理。结合我区实际,对代建方式、代建项目、代建程序等进行规定,代建项目实行标准化合同管理,对建设指标以及双方职责权利进行约定;二是明确代建工作监管。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跟踪督促和协调推进机制,加强部门联动监管,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代建监督检查,其他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指导审计等工作,区国资委将代建工作纳入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范围,确保代建项目按要求高质量完成;三是明确代建奖惩模式。为提高代建单位积极性,对代建项目竣工合格后经区财政、发改、审计和建设单位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共同认定符合奖励条件的,按照比例给予奖励;同时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项目工程不合格的,代建单位应当无条件组织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增加投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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