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区法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立足本职职能,让百姓充分感受司法的温度。
近日,区人民法院乌沙法庭通过司法确认程序,妥善化解了一起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与当事人确认调解协议书
据了解,申请人钱某等25名工人在乌沙镇某服装加工厂从事服装加工。由于经营出现问题,加之中途发生一起火灾,导致该服装加工厂生产陷入困境,资金链断裂,无法支付工人劳动报酬,共计欠款113140元。今年4月9日,考虑到工厂负责人饶某非恶意拖欠劳动报酬,确系存在实际困难且积极主动寻求解决办法,在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工资支付问题达成一致,同意由饶某先行支付工资43140元,后续70000元于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为确认调解协议法律效力,在当事人申请下,乌沙法庭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并制作民事裁定书。区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笔者,法庭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后作出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民事裁定书与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一样,具有强制执行力;如一方当事人未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拿到法庭作出的民事裁定书后,工人朋友们像吃下来一颗“定心丸”,心里的大石头才真正落了地!
“感谢贵池法院执行干警的大力协助,终于可以顺利接管厂房了。”4月1日上午,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涉案厂房采取强制措施依法腾空。
案外人出具自行腾空承诺书
据悉,被告池州某电工材料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向原告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共计1200万元,并以其位于某工业园区内工业用地使用权及科研楼、仓库、1-3#厂房就上述贷款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上述贷款发放后,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贷款本息,催款无果后原告诉至区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12月16日,涉案抵押物两次流拍后经法院依法变卖,买受人池州某科技有限公司顺利成交。成交后,区法院下达责令履行腾空通知书,多次通知案外人桂某、徐某腾空该厂房,但二人拒不腾空。
法警在执行现场拉起警戒线
为了保障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区法院决定依法采取强制腾退措施。为确保此次强制腾退行动安全有序进行,区法院执行局制定了详细的执行预案,选派8名执行干警、4名法警组成专案小组开展行动,并邀请媒体跟踪报道。迫于法律强大的威慑力,桂某、徐某承诺在15天内自行腾空厂房及附属设施并交付买受人。
据了解,今年区法院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体现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具体工作中,推进纠纷实质化解,杜绝一判了之,耐心调解,强化执行力度,把司法温度和执行力度体现在每一个生效裁判的兑现中,给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目前,区法院共受理案件11153件,送达中心共发起送达案件数6951件,其中通过电子送达方式送达4893件,集中送达取得明显成效,为减轻当事人诉累、缩短办案周期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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