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共发放最低生活保障442.4 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128.7 万元、困难残疾生活补贴 30.7 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3.3 万元。
一是扎实开展低保专项治理行动,对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逐一排查,完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低保备案台账,坚决打击“人情保”、“关系保”。今年以来,死亡退出 9 户,条件好转退出 2 户,低保转特困 8 户,动态调整 20 户,新增 30 户。
二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主动走访因残因病因灾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人员并及时纳入救助保障范围,确保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三是依靠驻村干部、街道民政所工作人员、村两委干部、亲朋邻里建立“三留守”人员走访和日常巡防制度,实时掌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活和学习状况,关心关爱“三留守”人员,强化监护力度。
(墩上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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