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AHYC-2021-24
招标单位:池州市贵池区江口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亿川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八月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江口街道办事处锦绣苑社区碧湖云溪小区及银茂新天地小区改造提升工程
招标单位:池州市贵池区江口街道办事处
一、招标条件
江口街道办事处锦绣苑社区碧湖云溪小区及银茂新天地小区改造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池州市贵池区江口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工程为锦绣苑社区碧湖云溪小区及银茂新天地小区改造提升工程,工程地点位于锦绣苑社区碧湖云溪小区及银茂新天地小区内;主要实施内容为墙面涂料翻新、外墙面破损及防水修补、单元入口屋檐防水拆除重做、路灯更换、石材侧石修补更换及草坪补植等其他配套零星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招标控制价(人民币):贰拾玖万肆仟壹佰贰拾柒元捌角陆分(¥294127.86元),注:其中包含暂列金4600.00元(不含税)。
3、发包价格(即中标合同价):贰拾陆万伍仟壹佰柒拾伍元零柒分,(¥265175.07元)。合同价确定原则为在控制价基础上下浮10%。(清单单价全部同比例下浮,预留金、暂列金、暂估价不下浮)。
三、投标人资格及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有效期满的,必须延续注册合格,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不作要求),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须知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 8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上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B类证书复印件。请于报名时间到安徽亿川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安徽省池州市国际会展中心C区二楼)。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群聚集引发的交叉感染,本项目接受网络报名,若投标人选择网络报名方式须将完整的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清晰的扫描件以一个pdf格式文档发送至招标代理指定微信(微信号:18956683892、添加请备注公司名称)。报名联系人:王工,报名联系方式:18956683892。 注:凡符合投标人资质要求的投标人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重复投标,否则一律取消竞标资格。
3、招标文件工本费:贰佰元整(200.00元)(售后不退)。
4、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安徽省池州市国际会展中心C区二楼(安徽亿川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6、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群聚集引发的交叉感染。每家投标单位原则上仅限1人进开标现场,参加开标现场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和相关信息登记。避免在开标前最后几分钟聚集签到,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参加投标。建议各投标人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开标现场。本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进行签到(必须本人签到,不得代签),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且未按规定要求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注:开标时间到,开标现场会议室所有出入口立即关闭直至开标结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已经进入开标现场的,由于现场人群集中签到,导致未能及时签到的投标人,将允许签到。其他情况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及签到的投标人,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8、本项目开标时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如法定代表人参会,需提交法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及有效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授权委托人参会,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有效的本人身份证原件),仅中标人须按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要求在中标后提供投标文件。
9、仅中标候选人向我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开标现场扫码缴纳),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否决其中标资格。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提供一份合同扫描件至代理机构,予以无息退还。
五、附件:
1、招标要求及说明
2、投标文件格式
3、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4、图纸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明标抽签法,具体方法如下:
1、宣布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名单;
2、投标人凭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按照投标报名登记顺序依次从招标代理单位指定的装球箱(不可视)中摸取一个标有数字的小球代表本单位,无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的作无效投标(不得参与摸球,视为自动放弃);
3、随后将所有小球(与摸球单位数相等)放入装球箱,由招标人代表抽取一个小球,投标单位摸取的小球数字与招标人代表摸取的小球数字相同的为中标人。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池州市贵池区江口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13856673558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江口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安徽亿川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956683892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国际会展中心C区二楼。
招标要求及说明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锦绣苑社区碧湖云溪小区及银茂新天地小区改造提升工程,工程地点位于锦绣苑社区碧湖云溪小区及银茂新天地小区内;主要实施内容为墙面涂料翻新、外墙面破损及防水修补、单元入口屋檐防水拆除重做、路灯更换、石材侧石修补更换及草坪补植等其他配套零星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锦绣苑社区碧湖云溪小区及银茂新天地小区改造提升工程,工程地点位于锦绣苑社区碧湖云溪小区及银茂新天地小区内;主要实施内容为墙面涂料翻新、外墙面破损及防水修补、单元入口屋檐防水拆除重做、路灯更换、石材侧石修补更换及草坪补植等其他配套零星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控制价编制依据
详见控制价编制说明。
四、相关要求
1、质量要求:合格;
2、工期:20日历天;
3、合同价(发包价)贰拾陆万伍仟壹佰柒拾伍元零柒分,(¥265175.07元)。合同价确定原则为在控制价基础上下浮10%。(清单单价全部同比例下浮,预留金、暂列金、暂估价不下浮)。
4、结算原则:
①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合同单价包干,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前仔细核对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程结算时根据四方(建设、审计、监理、施工)现场核实的实际工程量进行决算。
②合同外工程量结算按照本工程预算价编制依据中计价依据、取费标准、主材价格、信息价选取原则等规定予以组价,并按合同价与预算价下浮率同比例下浮后进行结算;
③合同内建设单位主动提出的清单工程量增加或者减少,单价执行合同价的下浮率同比例下浮后进行结算;
④预留金、暂定、暂估价根据相关规定,由招标单位按实际情况进行结算。
5、价款支付:项目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合同价的70%;决算或审计后付至决算价(或审计价)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在保修期结束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6、履约保证金:该项按池发改收费【2017】350号文件执行,按招标人要求;
7、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投标文件一式伍份、正本一份,副本肆份。正本和副本如有不同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须清楚注明“正本”或“副本”。每份投标文件均应装订成册,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密封袋上标明工程名称、投标单位等信息。本项目仅需中标人提供。
8、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明标抽签法,具体方法如下:
(1)、宣布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名单;
(2)、 投标人凭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按照投标报名登记顺序依次从招标代理单位指定的装球箱(不可视)中摸取一个标有数字的小球代表本单位,无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的作无效投标(不得参与摸球,视为自动放弃);
(3)、随后将所有小球(与摸球单位数相等)放入装球箱,由招标人代表摸取一个小球,投标单位摸取的小球数字与招标人代表摸取的小球数字相同的为中标人。
9、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亿川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以中标价为计算基础,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标准费率计取,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时需要考虑此方面的费用。
五、其他要求
1、扬尘防治及文明施工各项工作未按照要求落实到位的,除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到位外,按次处以施工单位5000-20000元违约金。
2、农民工工资制度管理不到位,发生讨薪事件的,处以施工单位20000-50000元违约金。
3、施工企业采购不合格材料进场的,一经发现,按次处以施工单位10000-30000元违约金。
4、主材进场未按程序报监理审核的,一经发现,按次处以施工单位5000-20000元违约金。
5、主材进场未检先用或提供虚假检测报告的,一经发现,按次处以施工单位10000-30000元违约金。
6、主材进场未按程序报验或见证取样不符合规定的,按次处以施工单位5000-20000元违约金。
7、未按图纸和规范施工,一经发现,按次处以施工单位5000-20000元违约金。
8、经第三方抽样检测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除要求施工单位返工至合格外,按次处以施工单位5000-20000元违约金。
9、未按要求设置材料进场台账的,施工日志未按要求如实记录的,处以施工单位1000-5000元违约金。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单位: (全称)(盖章)
年 月 日
一、 投标承诺书
致招标人:
我方决定参加贵方项目名称为: ,项目编号为: 工程项目施工的抽签竞标,并完全接受贵方招标要求。为此我方作出如下承诺:
1、我方已自行研究招标文件全部资料,同意接受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本工程合同价(人民币): 大写金额 (¥ 小写金额 )并同意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以及办理工程结算。
2、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本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标准;
3、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派出合格的项目管理班子组织本工程的实施,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 ,其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为
专业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为 。
4、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经贵方认可的履约担保。
5、我方保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不转包和违法分包。
6、我方保证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和根据需要增加的工程项目,严格按照双方合同的有关规定计量和计价,并保证接受贵方要求完成变更或增减的所有工程内容。
7、我方若违反上述承诺之一的,愿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有关处罚。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二、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投标人名称)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为我公司参加 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在代理范围内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后须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开标时须手持一份并携带身份证原件)
三、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致招标人:
致招标代理机构:
我单位在参加 项目的招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递交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及其它违法违规情形;
2、我方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承接项目数量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
3、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4、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项目负责人等内容组织实施。
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取消中标资格、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罚。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名)
四、项目人员配备情况
项目管理部人员配置表
序号 |
姓名 |
拟任职务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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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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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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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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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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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人员均须附相关证书的复印件。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市函[2019]1112号文件要求,中标企业在开工前组建的施工项目管理机构,要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及我省相关标准规定。
五、球号排序无异议承诺函
致招标人:
因疫情防控期间,我单位承诺对于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的球号排序无异议。
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无条件接受招标人作出的取消中标资格的处罚。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六、 相关证书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全部内容)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全部内容)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全部内容)复印件
4、其它相关资料(如有)
注:1、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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