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按照示范引领,循序推进的原则,每年计划申报省级建设示范点1个以上,在2023年以前,实现镇域所有中心村美丽乡村建设达到省级标准。二是按照一村一策、分类指导的工作思路,注重在规划特色上做文章,找准点位、“量身”配套、狠抓细节、挖潜地方元素、融入特色,做好规划规划文章。三是对基础条件较差的中心村,先行申报区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开展以乱搭乱建清理、村庄环境“三大革命”、美丽庭院创建为主要内容的环境治理,有效治理脏乱差,夯实美丽乡村建设基础。四是围绕省级建设标准,加强试点村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配套十项重点工程建设,同步推进产业发展和乡风文明创建,强化自治管理,积极发动群众,助推乡村振兴。截至目前,已完成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示范点5个,正在建设待验收点1个,2021年度实施建设点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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