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池州市贵池区2021年度耕地保护暨土地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贵耕整组字〔2021〕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同意,已正式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近年来,党中央多次对耕地保护作出部署安排,传递出“耕地保护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的强烈信号。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规范土地整治工作,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该方案。
二、文件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25号);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
三、文件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职责分工、机制保障、土地整治工作实施计划和具体要求等六个部分,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提出我区耕地保护和土地整治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
到2021年末,全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698325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571800亩;通过补充耕地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完成土地整治面积不少于1万亩。
(二)加强工作协调,明确耕地保护和土地整治工作的责任分工与工作机制
明确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审计局、金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耕地保护和土地整治工作中的具体责任分工。成立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常务副组长,区政府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人为副组长,区直有关单位和相关镇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贵池区耕地保护暨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明确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计划和具体要求
明确土地整治工作从摸底筛选到方案编制,再到用地报批,最后到申报验收,各阶段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具体要求以及时间安排,要求各镇街和有关单位锁定目标不动摇,确保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将土地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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