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非法捕捞销售行为,突出抓好以长江刀鲚为重点的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我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联合开展了长江刀鲚非法捕捞执法检查。
4月1日晚,执法人员分成4个小组,在餐饮服务高峰期对主城区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地毯式式检查,重点餐饮场所后厨、冷鲜柜、仓储库有无储存有长江刀鲚,店招、店内外广告牌、菜单是否含有“江鲜”“江鱼”等字样,是否存在违规虚假宣传、销售、食用长江刀鲚等行为进行了检查。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根据检查情况如实规范填写检查表,现场要求负责人提供了相关供货商的营业执照、渔业捕捞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和相关进货票据。对部分餐饮店内广告牌和菜单仍有“野生小河鱼”、“河虾”等字样的现象,执法人员责令负责人立即整改,并下架相关服务项目和菜单,同时,加强了对餐饮服务单位宣传相关政策法规的力度,引导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积极响应长江禁渔政策号召,共同抵制长江刀鲚等江鲜捕捞、销售和食用,形成了良好整治和舆论氛围。
截至目前,行动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50余家,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要求相关负责人在时限内进行整改,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加大多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坚决打击以长江刀鲚为重点的非法捕捞、运输、销售产业链,切实提升长江禁捕工作全方位、全链条、全覆盖打击质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