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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人民政府禁火令

发布时间:2021-01-21 09:53 来源:宝地贵池微信公众号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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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维护我区生态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 有关规定,特发布森林禁火令。

一、禁火期: 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4月30日。

二、禁火区域:全区林地及林地边缘300米范围内区域。

三、在上述禁火期和禁火区域内,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严禁在林区内丢烟头、扔火种、野炊、明火照明、祭祀用火、燃放烟花、放孔明灯等所有野外用火行为;

(二)严禁炼山、烧荒、烧田埂、烧灰堆及其他生产性用火行为;

(三)严禁私设电网、放火驱兽及其它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四、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森林火情举报电话: 12119或0566一3397596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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