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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召开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部署会

发布时间:2020-12-11 18:02 来源:宝地贵池微信公众号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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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我区召开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部署会。副区长王玉平出席会议。各镇街、园区以及区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全区82家重点企业相关负责人应邀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会议还解读了全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会议指出,今年我区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大气、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但是,部分问题依然存在。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案为鉴”,立即行动起来,严格按照有关时间节点认真完成大排查大整治任务。

会议要求,要强化工作落实,坚决清查严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坚持全覆盖、零容忍,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坚决整改落实。要对违规违法问题,动真格、出重拳,坚持求真务实,形成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让破坏生态环境者付出沉重代价。要严格责任落实,健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调度,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那么,此次百日攻坚行动的具体任务有哪些?小编在这里梳理了一下。

一、具体任务

(一)一般固废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全区建筑垃圾(渣土)、生活垃圾、输入性固体废物等堆放和非法转移倾倒情况,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和垃圾处理厂垃圾渗滤液收集、安全处理情况,废品垃圾(包括电子产品、旧家电等)回收经营点等情况。

(二)危废及“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危废规范申报登记、贮存、转移、处置等情况;危废经营单位的危废规范申报登记、贮存、转移等情况,危废规范接收、处置情况,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落实等情况;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手续不全等“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等情况。

(三)医疗废物、废水污染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台账制度建立情况、医疗废物收集及临时贮存、转移处置等情况,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医疗废水处理设施运行、加药及其他相关记录、台账等档案资料等情况。

(四)化工企业污染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化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处置情况,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及治理情况,原料及产品规范贮存等情况。

(五)港口码头、船舶和岸线污染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长江干流贵池段、主要河流违法违规岸线利用项目、非法码头以及非法码头取缔后的生态复绿、岸线修复等情况,港口、船舶修造厂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老旧船舶和不达标船舶、非法采砂船舶拆解数量情况,港口码头物料堆场规范化设置、扬尘污染防治、岸电建设情况,船舶污染物岸上收集点建设情况,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等情况,危险化学品非法水上运输及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非法转运处置等情况。

(六)农业面源污染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规模化和其它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置、禁(限)养区规划执行落实情况,围网养殖、化肥农药使用等情况。

(七)矿山污染及生态修复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矿山开采、破碎、运输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扬尘污染防治情况,矿业废物无害化处置情况,废弃矿山治理修复情况,矿山生态修复情况,利用废弃矿坑非法处置固废等情况。

(八)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污染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山场、林地、湿地内的固废非法倾倒和填埋情况,非法养殖情况,采矿(石)、采砂、砍伐、码头、工矿企业、挤占河(湖)岸、侵占湿地以及核心区缓冲区内旅游开发、水电开发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及生产经营等情况。

(九)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建筑工地污染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各镇街、园区污水收集和处理情况,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达标排放、管网覆盖和漏损、污泥处置等情况,建筑扬尘污染治理、建筑(施工、拆迁)垃圾处置等情况。

(十)尾矿库污染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尾矿库坝体、环境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储备、尾矿库环境安全状况、环境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与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情况,尾矿渣综合利用和修复生态环境情况,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放射源使用情况,闭库环境管理等情况。

(十一)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农村黑臭水体、形成黑臭水体的主要污染原因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情况,各行政村内塘、河、沟渠及其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种植业污染、企业排污、生活垃圾和生产废弃物污染、底泥淤积、厕所粪污、其他污染问题等情况。

(十二)镇街、村生活污水及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镇街、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情况,镇街、村污水收集和处理情况,已建成但未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竣工验收情况,正在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工程进度情况,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排放、管网覆盖、环境管理等情况。

(十三)中央及省、市反馈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要坚持立行立改,按照最快速度、最高标准、最严要求,以“不贰过”的态度彻底抓好整改落实。要全面深入自查,特别是对近年来中央及省、市反馈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全面“回头看”,深入排查各类关联性、衍生性问题和其它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逐级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单整改销号。要坚持标本兼治,统筹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生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切实以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生态环保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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