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池州高新区、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贵池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池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
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55号)和《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池政办秘〔2020〕68号)精神,全面提升全区基层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坚持标准引领,坚持需求导向,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到2023年,全区实施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区政府、园区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公开制度
1.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和发布。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对已发布的信息定期评估、动态调整。推进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2.完善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制度,固化政策解读工作流程,强化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新闻发布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公告公示栏、“明白卡”“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对重要政策进行解读;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予以回应。
3.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依托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络受理平台,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个工作环节,充分推广运用全省统一的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4.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政策实施、项目推进中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家、商会、行业协会等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制度。
5.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和各镇街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使区、镇街道两级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通过村(居)民微信群、益农信息社、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形式,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涉及基层群众利益方面的内容。有条件的镇街道可以在村(社区)设置信息查阅点或配备查阅设备,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6.完善考核评议机制。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明确考核的范围、标准、环节、程序,强化结果运用。利用第三方机构评估、民意调查、网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基层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聚焦群众需求,完善公开方式,提升公开质量。
(二)加强平台建设
7.普及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按照省《县级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技术规范》要求,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平台的作用,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区级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基层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基层政务公开专题等形式,集中发布区政府及部门、园区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信息检索和下载服务功能,完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依托“皖事通”平台、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利用“皖事公开”移动专区,精准推送政府信息。适时采用移动APP、微信小程序等形式,积极借助区融媒体中心的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
8.统一标准建设政务公开专区。按照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的统一标准,在区政务服务大厅、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自助办理等服务。
(三)完善公开内容
9.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通过政府网站、“皖事通”平台、自助办事服务终端等渠道,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制度,利用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短信、电子邮箱等方式,主动精准推送政务服务信息,让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集成、优化、简化办事服务信息,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10.分级分类负责目录编制。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彰显贵池特色、体现本单位和领域特点编制目录。区直各公开领域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梳理和编制本部门承担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各镇街道在区政府指导下,依据区级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镇街道公开事项目录,并统一汇总、审核和上报。
(四)强化示范区和示范点创建
11.全面开展示范创建。按照“创建主体申请,区政府推荐”的原则,择优选取10个镇街道和1个园区为区级示范区;选取6个区直部门为区级示范点。由镇街道示范区在本区域内择优选择1个工作基础好的村(社区)设立村级示范点并报送区政府。所有示范区和示范点围绕公开领域、公开内容、公开渠道等方面先行先试,开展创建工作。积极出台推进示范区、示范点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大对示范区和示范点建设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
12.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强化我区省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试点(拆迁安置领域)示范作用,积极争创省、市示范区,在编制公开事项目录、完善工作流程、创新公开方式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率先全面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任务。
三、实施步骤
(一)基础启动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10月底)。制定工作方案。区数据资源管理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具体实施,对照省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梳理指南和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以用权公开为导向,重点聚焦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完善区级和镇街道两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全面公开各类主动公开事项,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建立完善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
(二)规范引领阶段(2020年11月至2021年11月)。完成区级示范区、示范点的创建工作。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和各镇街道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公开事项清单,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在区政务服务中心、牛头山镇为民服务中心、殷汇镇为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推进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嵌入部门业务系统。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12月至2022年11月)。将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外的其他领域公开标准纳入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现常态化公开;全面落实基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全部开设政务公开专区;基本实现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12月至2023年10月)。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宣传交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及专题专栏等,广泛宣传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和特色做法。开展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评估,巩固提升基层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果和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协调、推进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统筹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要建立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队伍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机构,配齐必要的专职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要加强培训,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结合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采用集中培训、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考核评估。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作为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内容,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每月跟踪督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附件:1.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
2.区直25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名单
3.区级示范区、示范点名单
附件1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
工作任务 |
牵头责任单位 |
主体责任单位 |
时限要求 |
|
1 |
出台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
区政府办公室、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 |
2020年10月15日 |
2 |
按照省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梳理指南和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编制区直25个试点领域指引目录和镇街级指引目录并汇总上报 |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
区直25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0年10月15日 |
3 |
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试验区) |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
2020年10月15日 |
4 |
编制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并按目录公开各类信息 |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
区直25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2020年10月底 |
5 |
建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集中展现各领域公开信息及有关政策文件、工作进展等,提供信息检索功能,并与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对接、信息共享 |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 |
2020年10月底 |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责任单位 |
主体责任单位 |
时限要求 |
6 |
完善基层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基层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基层政务公开考核评议机制 |
区政府办公室、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直各部门 |
2020年10月底 |
7 |
建立完善全区统一的依申请公开受理平台 |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
2020年10月底 |
8 |
全面准确公开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 |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直各部门 |
2020年10月底 |
9 |
推行基层政务服务一次告知制度 |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直各部门 |
2020年10月底 |
10 |
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进一步健全镇、街道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办事机构、责任人员,每个镇、街道都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配备一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
区政府办公室、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直各部门 |
2020年11月底 |
11 |
率先在区政务服务中心、牛头山镇为民服务中心、殷汇镇为民服务中心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
|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殷汇镇政府、牛头山镇政府 |
2021年8月底 |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责任单位 |
主体责任单位 |
时限要求 |
12 |
在10个村(社区)开展示范点创建工作 |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示范村(社区)所在的镇街道 |
各相关村(居)委会 |
2021年8月底 |
13 |
落实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统一标准 |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殷汇镇政府、牛头山镇政府 |
2021年11月底 |
14 |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 |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各村(居)委会 |
2021年11月底 |
15 |
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对已发布的信息定期评估、动态调整 |
区政府办公室、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直各部门 |
2021年11月底 |
16 |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
区政府办公室、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
区直25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 |
2021年11月底 |
17 |
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集成、优化、简化办事服务信息,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 |
2021年11月底 |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责任单位 |
主体责任单位 |
时限要求 |
18 |
区级政府门户网站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基层政务公开专题等形式,集中发布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信息检索和下载服务功能,完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 |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
2021年11月底 |
19 |
依托“皖事通”平台、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利用“皖事公开”移动专区,精准推送政府信息 |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
区直有关部门 |
2021年11月底 |
20 |
适时采用移动APP、微信小程序等形式,积极借助区融媒体中心的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 |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区融媒体中心 |
区直有关部门 |
2021年11月底 |
21 |
开展区级示范区(10个镇街道、1个管委会)和示范点(6个区直部门)创建工作 |
区政府办公室、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 |
2021年11月底 |
22 |
出台推进示范区、示范点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大对示范区和示范点建设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 |
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 |
2021年11月底 |
23 |
开展市级示范区创建工作,根据省、市标准积极争创池州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区 |
区政府办公室、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 |
2021年11月底 |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责任单位 |
主体责任单位 |
时限要求 |
24 |
编制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指引目录 |
区政府办公室、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
区直有关部门 |
2022年8月底 |
25 |
将其他领域公开事项纳入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
区政府办公室、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 |
2022年11月底 |
26 |
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区、镇街道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 |
区政府办公室、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 |
2022年11月底 |
27 |
在全区政务服务大厅、为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 |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
2022年11月底 |
28 |
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 |
区政府办公室、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直各部门 |
持续推进 |
29 |
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作为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内容 |
区政府办公室、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直各部门 |
持续推进 |
30 |
每月跟踪督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评估,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区政府办公室、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直各部门 |
持续推进 |
附件2
区直25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名单
区发展改革委(重大建设项目)、区教体局(义务教育领域)、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养老服务领域)、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区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财政预决算领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社会保险领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征地补偿领域)、区生态环境分局(环境保护领域)、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城市综合执法、市政服务领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区农业农村局(涉农补贴领域)、区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区卫生健康委(医疗卫生领域)、区应急局(安全生产、救灾领域)、区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区扶贫开发局(扶贫领域)、区税务局(税收管理领域)
附件3
区级示范区、示范点名单
区级示范区
清风街道、乌沙镇、牛头山镇、殷汇镇、里山街道、梅龙街道、杏花村街道、江口街道、秋浦街道、梅村镇、池州高新区
区级示范点
区发展改革委、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翠百社区(清风街道)、横塘村(乌沙镇)、木闸社区(牛头山镇)、殷汇村(殷汇镇)、解放社区(里山街道)、新湖社区(梅龙街道)、池口社区(杏花村街道)、锦绣苑社区(江口街道)、孝肃社区(秋浦街道)、新村社区(梅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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