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00013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池州市贵池区秋浦东路168号。
联系方式:0566-2318091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 注 |
1 |
池州市贵池区唐田镇和平村缸窑村民组、外窑村民组、新取村民组、新建村民组 |
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 |
池州市贵池区唐田镇和平村缸窑组 |
996亩 |
/ |
无 |
池州市贵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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