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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阳街道古舜社区集体资产(团结小区31栋102室)公开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6 10:59 来源:池阳街道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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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池区社区集体资产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古舜社区“两委”会议通过,现对团结小区31102室租赁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池阳古舜社区2020002号

二、集体资产租赁地点和面积情况

贵池区团结小区31102,建筑面积130平方米。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个人应当具有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无任何不良经营记录。

四、招标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21              (节假日不休,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古舜社区居委会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原件;

2)、所有报名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予以受理;

3)、报名时报名者在社区领取相关招标文件;

4.开标、投标时间、地点及保证金:

1)、时间:社区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开标时间,社区将在竞拍会3天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投标人

2)、地点:古舜社区居委会会议室。

3)、保证金:投标人需缴纳1500元的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书的内容及相关要求:

1. 投标书全部用中文编写,用A4纸打印;

2. 投标书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1)、承诺书;(2)、投标报价表;(3)、投标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4)、落款:个人投标请由本人签名并加盖指模,法人单位投标请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

3. 投标书应当密封并盖骑缝章或者投标人在封口处签名,投标人(单位)还应在密封处填写所投门面的门牌号。

六、合同的签订

1. 中标者应当在中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古舜社区签订门面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中标者签订合同时其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符合条件的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将无息全额退还;

3. 本次公开招标住宅的合同期暂定为一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如果中标并取得租赁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再具有招标书或者合同约定的租赁资格,将由社区收回此房并按相关办法另行招租;

4.租赁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者转借给他人;

5. 房屋租金按照年租金的方式计算,每半年收取一次。承租人获得租赁资格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需缴纳2020年11月至12月的租金。2021年上半年的租金必须在2021年530日前缴纳,之后租金缴纳时间以此类推;

6、为加强出租房屋的规范管理,房屋的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必须缴纳人民币1500元的现金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果承租人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时,社区有权根据合同约定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取相应的违约金。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6-203645418956628607

人:王慧敏

 

2020年11月16日

古舜社区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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