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弘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池州市贵池区乌沙中心学校的委托,现对“乌沙中心学校少年宫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乌沙中心学校少年宫维修改造工程
2.项目编号:弘康招字(2020)062号
3.建设单位:池州市贵池区乌沙中心学校
4.项目内容:本工程为乌沙中心学校少年宫维修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招标控制价(人民币):玖万叁仟捌佰柒拾肆元柒角壹分(¥93874.71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有效期满的,必须延续注册合格,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不作要求),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1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身份证上的姓名须与单位介绍信上的报名人相符)、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请于报名时间到安徽弘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池州市贵池区南美花园二期朝阳楼10楼1009-1010室)。
注:凡符合投标人资质要求的投标人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重复投标,否则一律取消竞标资格。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池州市贵池区南美花园二期朝阳楼10楼1009-1010室安徽弘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群聚集引发的交叉感染,本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每家投标单位限派一名)到达现场时需佩戴口罩。
4.项目质疑受理。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质疑的,在法律法规规定时间内,可以采用邮寄方式,将使用规范文本的质疑材料邮寄至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同时以打电话方式告知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以寄出质疑材料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ahgc.gov.cn/)网站上发布。
六、投标保证金形式
本项目需缴纳一次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保证金提交方式:以现金密封方式(投标保证金自行保管,仅中标单位中标后现场提交)。
七、招标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池州市贵池区乌沙中心学校
联系人:刘校长
联系电话:15605661966
招标代理:安徽弘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15856628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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