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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届池州市贵池区区长质量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1 15:59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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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鼓励企业导入和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经营绩效,根据《池州市贵池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决定即日起组织申报第二届区长质量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奖项设置

池州市贵池区区长质量奖设组织奖2个和个人奖1个,并各设提名奖4个和2个。评审标准按照国家标准GBT 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 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执行。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01130日。

三、申报条件

(一)贵池区区长质量奖为自愿申报,鼓励我区新兴重点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的龙头骨干企业,成长性强的中小型企业、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机构,以及在一线工作的质量管理和技术人员积极申报。

(二)申报区长质量奖的组织,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在贵池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三年以上;符合国家、本省市区有关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具备相关资质或证照。

2.符合质量领先、技术创新、品牌优秀、效益突出的条件。通过实施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AA级以上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定或其他相关行业体系认证,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实现标准化生产、经营和服务。

3.积极开展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和品牌创新,形成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总结出具有特色的质量管理模式,深入开展质量攻关和质量改进活动并取得实效,积极宣传和普及先进的质量管理技术方法。

4.对有行政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或体系认证、产品注册等要求的产品或体系已获得许可、认证或注册。

5.提供的产品、工程和服务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近三年国家、省、市、区监督抽查产品或服务合格。

6.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三年未发生亏损(政策性亏损除外)。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事故(按相关行业规定认定)及重大质量投诉,无相关部门行政处罚记录及失信记录(至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已进行信用修复的除外)。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

(三)申报区长质量奖的个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在本区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3年以上。

2.有较强的质量创新和改进意识,积极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或在质量管理中形成独特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对提高组织或行业质量水平和绩效做出重要贡献。

3.积极组织和参与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对形成组织质量文化做出重要贡献,给组织和社会带来显著效益。

4.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恪守职业道德,具有榜样作用。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四)已获得区长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不含提名奖),获奖3年内不得以原获奖成果再次申报。

四、申报要求

(一)提交申报意向。有意申报的组织及个人于2020910日前,向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提交《池州市贵池区区长质量奖(组织奖)申报意向表》(附件1)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池州市贵池区区长质量奖(个人奖)申报意向表》(附件2)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交申报材料。申报组织及个人需获得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之一的推荐,于20201130日前,向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池州市贵池区区长质量奖(组织奖)申报材料》(附件3)、《池州市贵池区区长质量奖(个人奖)申报材料》(附件4),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档。

(三)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所有材料以A4纸装订于一册,内容采用双面打印,列出材料目录和对应的页码,沿长边采用胶粘装订,不得以文件夹等松散形式装订。电子档为PDF文件格式,其中申报组织奖的以企业全称为文件名,申报个人奖的以“申报人姓名+所在单位全称”为文件名。

五、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池州市贵池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科)

地址:池州市贵池区东湖中路400702

联系人:程韡

联系电话:0566-2617926

电子邮箱:57983998@qq.com


附件:1.池州市贵池区区长质量奖(组织奖)申报意向表

2.池州市贵池区区长质量奖(个人奖)申报意向表

3.池州市贵池区区长质量奖(组织奖)申报材料

4.池州市贵池区区长质量奖(个人奖)申报材料



                                         池州市贵池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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