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镇共设置巡逻员、保洁员、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99个,第一、第二季度共发放岗位补贴17.82万元,并按100元/人标准为其购买意外伤害险,帮助贫困户实现家门口就业。
一是通过宣传栏、电子屏、面对面宣传等方式,大力宣传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明确招用对象必须为有劳动力的贫困户,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录用。
二是由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对上岗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和使用,做好任务分配和日常管理工作,杜绝顶岗、替岗和不在岗等现象。
三是镇劳保所通过走村入户询问、督查等方式,对全镇99个公益性岗位进行核查,其中4人因身体原因无法正常履职的,取消其公益性岗位资格并及时进行调整,确保公益性岗位管理规范、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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