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经济发展,刺激商业消费,按照做好“六稳”,落实“六保”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瓜农在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不侵害他人利益,做好疫情防控和清洁卫生工作等前提下,允许进城销售,经研究,现将夏季主城区西瓜临时销售点及管理要求公告如下:
一、西瓜临时销售点分布:
(一)秋浦街道片区:
1.人民路北侧(公厕旁);
2.秋浦东路与梅龙路交叉口;
3.齐山大道(温州商贸城围墙旁)
4.平湖路与科苑路交叉口广场;
5.和谐路与湖光路交叉口(围墙旁)。
(二)杏花村街道片区:
1.昭明大道三江明珠入口处南侧人行道;
2.杏花名苑小区临时菜市场。
(三)清风街道片区:
1.青峰花园广场
2.蓉城路(青阳路菜市场地下车库一侧);
3.新城明珠入口处广场;
4.建设中路(妇幼段)
5.东壹号广场(池阳路段);
6.汇景菜市场对面(百牙东路口至罗城路垃圾站);
7.蓉城路与长江北路交叉口。
(四)池阳街道片区:
1.建设西路供电宿舍前;
2.百牙西路竹子酒楼前;
3.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后门处;
(五)江口街道片区
1.幸福路幸福广场;
2.杨安路新时期生活超市门口。
二、西瓜临时销售点设置时间
销售时间为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9月10日。
三、西瓜临时销售点管理要求
(一)临时销售点面向池州市本地自产自销的瓜农,外地瓜农严禁进入;
(二)临时销售点瓜农必须持村镇开具证明方可给予安排,瓜贩和水果店一律不予进点经营;
(三)临时销售点处运输车辆要有序停放,早7:00后、晚22:00前禁止停放拖拉机等运输车辆;
(四)各经营业主应自觉搞好摊点周边环境卫生,自备垃圾桶框,瓜皮垃圾及时入桶。随带物品须摆放有序;
(五)摊点不得占满人行道摆放,不得占用盲道,确保行人通行无阻;
(六)西瓜销售严禁使用破旧遮阳棚伞,不得影响城市市容.
(七)西瓜临时销售点瓜农必须服从管理,在指定区域内、划定范围内、规定时间内进行销售,违者取缔其进点经营资格。
各路段交叉口处应偏离交叉口10米以上,未设临时销售点的路段,禁止西瓜占道经营,违者初次警告,对拒不服从管理的将依照《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池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公告
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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