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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联合打击逃废扶贫小额信贷行为

发布时间:2020-05-01 09:04 来源:池州日报 作者:章琼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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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贵池区实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使贫困户享受到了政策红利。这一政策现已成为贫困户发展生产、实现脱贫致富的“源头活水”,真正发挥了金融扶贫的“造血”功能。

为维护信用环境,日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扶贫开发局、区金融办五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打击恶意逃废扶贫小额信贷债务的通告》,对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的借款人、用款人及关联责任人的相关行为作了具体规定。

通告指出,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的借款人、用款人及关联责任人存在以下行为的,将被认定为恶意逃废债务:贷款到期后拒不履行偿还义务,且不配合清收处置工作的;用款人通过抽逃、隐匿、转移资产等方式,损害贷款人利益的;用款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无法取得联系或者外逃,损害贷款人利益的;不配合贷款人正常诉讼、不偿还债务又拒不签收贷款人催债文书的;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继续拖欠债务不还的;具有其他恶意逃废扶贫小额信贷债务行为的。对上述恶意逃废债务的行为,以及散布谣言、煽动群众对抗收贷工作的,全区司法机关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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