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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0年度贵池区青年就业见习岗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0 09:36 来源:区人社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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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团省委、省工商联《关于实施三年六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08号)要求,现公开征集2020年度贵池区青年就业见习岗位,请各单位积极申报。


一、计划安排


2020年青年就业见习工作作为我区就业扶持民生工程项目,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我区今年计划开发见习岗位280个。就业见习基地范围包括贵池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二、申报条件


1.我区范围内依法成立、登记得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2.经营状况良好,内部制度健全,管理较为规范,社会责任感强;


3.自愿提供具有一定管理、技术含量的见习岗位;


4.以银行卡方式按月足额支付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并能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能配备见习指导人员,并建立完备的见习计划及考核制度;


6.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7.承担本地有见习意愿且就业困难的青年托底安置。


三、征集程序


1.岗位征集: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9日。


2.用人单位申报见习岗位时,应通过“阳光就业”网办系统(阳光就业网http://61.190.31.165:7006/)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3.岗位发布:经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初审,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适时在网站等媒体公开发布见习岗位信息。


四、政策解读


1.申报条件及申请资料按《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皖人社发〔2017〕54号)通知执行。


2.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以下简称见习基地),提供适宜见习岗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进行3-12个月就业见习,支付见习人员生活补助不低于2000元/月,财政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见习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100元,见习指导费每人200元补贴。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不建立劳动关系。




附件:1、2020年青年见习申报表格(1-10表)


2、网上申请见习岗位操作流程


联系电话:3214811






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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