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对安徽省贵航特钢有限公司煤气及余热综合利用发电二期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评估工作,验收结论为合格。
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自2019年12月11日起予以公开进行公示。社会公众若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存有异议,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安徽省贵航特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伟
联系电话:0566-428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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