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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书面情况反映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21 15:03 来源:贵池区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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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安排,市委依法治市委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第二督察组将于10月22日在贵池区开展督察工作。现向社会广泛受理反映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类执法司法问题,问题以书面形式递交至贵池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秘书科(贵池区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科),地址:贵池区政法服务区贵池区司法局,联系方式:0566-2044341。受理时间截至10月23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市委依法治市办

2019 年 10 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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