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根据工作安排,市委依法治市委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第二督察组将于10月22日在贵池区开展督察工作。现向社会广泛受理反映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类执法司法问题,问题以书面形式递交至贵池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秘书科(贵池区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科),地址:贵池区政法服务区贵池区司法局,联系方式:0566-2044341。受理时间截至10月23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市委依法治市办
2019 年 10 月 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