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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17 10:12 来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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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厅发〔2019〕3号)精神,请我区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出现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或断缴情况,备齐以下申报材料,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对应的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申请受理点申请补缴。

一、申报材料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自谋职业退役人员兵役档案仍存放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不需要提供);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自谋职业退役人员兵役档案仍存放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不需要提供);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缴费记录(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需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证明);

5.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在安置地镇街或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领取);

以上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二、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专班、申请受理点地址及咨询电话

池州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专班

咨询电话:0566-2213602;

贵池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专班

地址:池州市湖心路299号(贵池区血防站旁);咨询电话:0566-2562218、0566-2562219;

贵池区池阳街道、涓桥镇、殷汇镇、牌楼镇、唐田镇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申请受理点

地址:池阳街道烟柳园社区(秀山南路与南湖路交汇处);咨询电话:0566-2022781;

贵池区秋浦街道、里山街道、梅街镇、棠溪镇、梅村镇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申请受理点

地址:秋浦街道办事处大院内(翠柏南路67号);咨询电话:0566-3217246;

贵池区清风街道、马衙街道、江口街道、墩上街道、梅龙街道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申请受理点

地址:清风街道办事处大院内(翠柏中路112号);咨询电话:0566-3387582;

贵池区杏花村街道、秋江街道、乌沙镇、牛头山镇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申请受理点

地址:杏花村街道城西社区(杏花村大道114号);咨询电话:0566-2560256。

贵池区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专项工作组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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