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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居民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所需材料:申请书、户口本、身份证、城乡低保、特困供养、重点优抚对象等证书、扶贫手册、残疾证、居住证、入学证等复印件、家庭收入证明、医院诊断书、居民结算单、突出性暂时性生活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贵池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
审核: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
公示:在所在居委会公示2天,无异议上报区民政局审批。
审批:区民政局在7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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