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
区人大
区政府
区政协
繁体版
登录
注册
网站无障碍
关怀版
池州市
东至县
青阳县
石台县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
>
政策法规文件
索引号:
113418020032856893/201905-00017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贵池区棠溪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名称:
2019年农村五保保障标准
文号:
无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5-29
生效日期:
2019-05-29
废止日期:
2029-05-29
2019年农村五保保障标准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5-29 10:35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供养五保户生活补助标准全区农村集中和分散供养五保户生活补助标准分别为每人
536
元
/
月
·
人、
523
元
/
月
·
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顶部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