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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5515R/202010-00037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贵池区乌沙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乌沙镇2020年医疗救助资金发放情况说明(第三季度)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0-1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乌沙镇2020年医疗救助资金发放情况说明(第三季度)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乌沙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0-10-11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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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起,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在医院实行一站式结算,因此除参加职工医保和没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患者需要纸质材料申请大病救助外,其他患者都无需纸质申报。  

乌沙镇第三季度没有符合条件的患者需要纸质申报大病救助,因此无登记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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