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638T/202011-00012 | 组配分类: |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梅龙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名称: | 梅龙街道沿江渔业资源巡护公益岗位实施方案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11-1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梅龙街道沿江渔业资源巡护公益岗位
实 施 方 案
为着力保护梅龙街道长江段渔业资源,根据区人社局、区水产中心、欧财政局《关于印发〈贵池区退捕渔民公益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贵人社秘〔2020〕119号)精神,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梅龙街道沿江渔业资源巡护公益岗位实施方案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做好全面宣传。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广泛做好所在村居群众及外来人员长江禁捕知识宣传工作,真正让禁捕家喻户晓、人人遵从。
(二)做好常态巡护。聚焦长江梅龙段违反禁捕行为“零”目标,巡护公益岗位人员24小时随时开展岸基巡查,做到对违反禁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对违法行为证据即时固定并上报。
(三)做好信息报告。采取电话、信息、群聊等方式,第一时间报告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将违反禁捕行为报告区护渔基地。
二、补贴标准
根据各村居江堤长度设置公益岗位名额。郭港社区3500米,设公益岗3名;梅龙社区1189米,设公益岗1名;中梅村1140米,设公益岗1名;胜利村2080米,设公益岗2名;双惠村3610米,设公益岗3名;桐梓山村1635米,设公益岗1名;大同村1635米,设公益岗1名。每名公益岗给予购买不少于50万元的意外伤害险,公益岗的误工补贴按岗位段0.3元/米/月计。公益岗的误工补贴及意外伤害险费用由街道给予补助,拨付给相关村居。
三、有关要求
(一)抓好岗位运行。巡护公益岗暂设半年,自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巡护公益岗人员由相关村居择优确定,并发放误工补贴及购买意外伤害险。8月底前将责任段长度、岗位人员、补贴金额等信息报街道水产站备案。
(二)抓好责任落实。巡护公益岗位人员要常态化做好禁捕宣传、信息共享、巡查劝阻、证据固定等工作,其中重点时段集中半小时以上开展岸基巡查不得少于4次。
(三)抓好督查考核。若督查发现责任段有违反禁捕行为的,将扣除相应责任段岗位人员误工补贴。其中街道、区级、市级、省级督查每发现一次,分别扣除20元、40元、60元、100元,半年内一个责任段督查发现4次的,立即调整该段公益岗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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