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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未满18周岁以下的孤儿或监护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受理:居委会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所提供的孤儿父母状况、户籍等材料进行审核,并做好入户调查。
审核:街道收到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再进行审核。
审批:区民政局接到材料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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