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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5638T/202004-00035 组配分类: 预案管理
发布机构: 贵池区梅龙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专项预案】梅龙街道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4-0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专项预案】梅龙街道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梅龙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0-04-02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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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森林防火法》、《安徽省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重点林区扑救森林火灾预案》、《池州市重点林区扑救森林火灾预案》,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和职责

(一)街道、村居成立领导组织。组织、指挥本街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街道组建20人的应急防火队伍,适时开展培训和演练。各村居成立相应组织,负责本村居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同时组建以在家民兵为主力的森林火灾扑火小分队,实行街道主任、村居主任、村民组长三级行政首长负责制,认真履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追究谁”的责任制。应急防火队和扑火小分队演练和培训等经费由各自组建单位负责。

(二)村居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职责

一是督促各组将山塝田、山上坟等易引起森林火灾隐患登记造册,通知田主、坟主,严禁烧田埂、烧火粪及在山上上坟烧纸、放鞭炮。

二是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宣传手段,大张旗鼓地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及其重要性。辖区中小学要开设森林防火知识课,增强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

四是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及时组织一切力量扑救,并上报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

五是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三)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一是广泛宣传,利用会议、有线电视、广播、宣传车等形式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和森林防火意义。

二是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三是领导、组织、指挥全街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四是发生下列森林火灾或火灾事故,及时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并会同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处理:

1.发生30亩以上或延烧1小时明火尚未扑灭的;

2.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和重要设施安全的;

3.与其他镇街交界地区发生危险性较大的。

(四)扑救森林火灾时要在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设立前线扑救指挥部,前线扑救指挥部的位置应当设在能够瞭望火场的交通要道口,组织熟悉人员待命。前线扑救指挥部职责是:

一是制定具体的扑灭方案,确定扑火战略战术和措施方法。

二是随时组织、指挥、调动扑火队伍。

三是及时向上级防火指挥机构汇报火灾扑救情况。

四是组织人员给扑火队伍带路进火场、运送后勤保障物资。

(五)街、村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在扑火时的职责:

一是及时组织后备扑火力量参加扑火;

二是保障通讯联络,掌握火场动态,及时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报告火情;

三是联系毗连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给予配合和支持;

四是组织后勤供应,包括食品、扑火器具、运输、照明器具、燃料及医疗救护等。

二、扑火力量的组织

(一)各村居以基干民兵为主体成立30人以上的义务扑火队伍,适时开展扑火训练。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都应立即尽力扑救并及时报告街道办或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街道办事处和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得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发动群众,组织力量上阵扑救,必要时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和通知毗连的镇街、村居、组。

严禁动员儿童、中小学生、孕妇和老弱病残人员上山扑火。

(三)火场毗连的村居、组获悉火情后,应主动做好边界的防范工作,严防火灾蔓延入境,服从火场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动,接受扑火任务,积极参加扑火战斗。

(四)山火扑灭后,火场指挥员要派员检查余火,清理火场,留人看守,扑火队伍方可撤离。

三、森林火灾查处及善后工作

(一)森林火灾案件,由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森林公安、林业工作站等部门,对起火的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受害面积、蓄积、扑救林火消耗的物资等经济损失进行勘查,对火灾肇事者和责任者要严厉查处。

(二)火灾扑灭后,街道办对火烧林木加强保护,报经区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方可进行采伐更新,采伐的规格材纳入该林权单位当年来至后续几年的采伐限额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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