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索引号: 11341802003285515R/201909-00012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布机构: 贵池区乌沙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乌沙市场监管所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工作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9-13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乌沙市场监管所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工作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乌沙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9-13 22:14
【字体大小:

春种夏忙秋收冬藏。夏季是农资产品使用高峰期,为保障农业生产,近日,乌沙市场监管所联合区局市场科及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辖区农资市场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工作。

抽检人员一行严格按照抽检流程随机抽取了五组化肥产品,同时,监管人员还对相关农资店的证照、农资储存、进货查验登记、农资广告宣传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要求经营者强化产品质量意识,诚信守法经营。

下一步,乌沙所还将继续狠抓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保障农资消费市场安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