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85515/201704-00035 | 组配分类: |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乌沙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2017年度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7-04-01 | |
生效日期: | 2017-04-01 | 废止日期: | 2029-12-31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卫生计委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的要求,全面提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能力,为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孕前优生指导服务,根据《省人口计生委皖人口发(2012)15号文件》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率,可以减轻出生人口质量低下对经济社会造成的压力,节省大量社会资源、自然资源、医疗资源,减轻社会和家庭负担,有利于促进社会和家庭和谐发展。一级预防是通过孕前综合干预能够达到减少危险因素、阻断病因,从源头上预防出生缺陷形成的一项有效措施。
二、服务人群
本区内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夫妇,包括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包括:初婚准备生育的夫妇;再婚符合政策准备生育的夫妇;符合政策准备再生育的夫妇。
对流动人口计划怀孕的夫妇、由镇街道计生办与流出地卫生计生部门沟通共同确认服务对象资格,并将所有已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信息告知流出地,以便流入地、流出地共同管理。
三、工作任务
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要通过积极倡导,广泛宣传,优质服务,让有生育意愿的夫妇主动参加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各镇街道在高质量完成区下达的任务指导数同时,要确保妊娠率达到30%以上。
四、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生殖健康教育和优生咨询指导。各镇街道要按要求加强生殖健康教育和优生咨询指导,提高群众预防出生缺陷的知识水平和防范能力,尽可能避免致畸因素的干扰,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按规范要求完善优生知识讲座及咨询记录本。
2、积极做好高危人群的重点指导和服务。对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中发现出生缺陷高发风险的,及时提出预防、复查、治疗或采取其他相应措施的医学建议,并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处置,做到早期发现,早期干预。
对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中发现生育可能有异常情况的、35岁以上高龄产妇、曾发生不明原因自然流产或死胎死产的夫妇、夫妇双方有家族遗传史、较长时期接触高危环境或有不当用药史的夫妇、出生过先天畸形儿的夫妇等高危人群,作为重点管理和服务对象。
3及时做好信息统计和随访服务工作。每月统计分析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数、检查结果、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等数据信息,填写各类统计报表,各镇街每月3日前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卫计委每月5日前审核后报送市卫计委。
开展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村级计划生育专干收集妇女早孕及妊娠结局线索,报告镇(街道)服务站进行随访。镇(街道)服务站根据随访结果填写《早孕随访记录表》及《妊娠结局记录表》、《出生缺陷儿登记表》,全部完成后交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镇(街道)服务站将异常早期妊娠、不能确认的疑似不良妊娠结局报告区妇计中心,由区妇计服务中心技术人员随访记录,必要时组织专家会诊核实或转到医疗机构确诊。第一次随访必须在评估完成后一个月内完成,以后每三个月随访一次,直至妊娠结束后点完成,并填写妊娠结局表。
4、实行信息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实行电子化管理,根据国家卫计委统一组织设计《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信息管理系统》的软件,建立数据库。加快信息化建设水平,提高信息化管理能力。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严格技术质量管理。完善各种技术操作常规、质量控制管理制度、仪器管理及校准制度、试剂材料管理制度、血样本登记保存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等。严格按照省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同时做好资料登记和检测标本的编号与保存;标本运送按照WHO提出的“三级”包装系统,确保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技术质量。
5、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纳入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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