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85515/201907-00025 | 组配分类: | 应急预案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乌沙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
名称: | 乌沙镇2019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9-07-18 | |
生效日期: | 2019-07-18 | 废止日期: | 2029-07-18 |
随着暑期的来临,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进入易发期,省、市、区政府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作出专门部署。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要求,根据池州市贵池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池州市贵池区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贵防溺办〔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对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领导
成立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教育的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村委主任和中小学校长、镇卫生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排查防溺水安全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稳妥地落实防范措施,让学校和学生家长增强安全防范责任意识,明确各自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做到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警钟长鸣。
二、加强宣传,提高青少年儿童安全防范意识
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设立警示标志等形式,加强青少年儿童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切实提高青少年儿童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自救的自我防护能力,教育青少年儿童不得在无家长等监护人的情况下私自或结伴下水游泳,不得在没有任何安全保障的水域玩耍等,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三、对全镇安全隐患区域进行排查,不留安全死角
安排各中小学校和各村居对校园周边及村庄附近的水库、河流、塘坝、沟渠、施工工地等区域进行仔细摸排,对重点水库、塘坝的管理单位和负责人,明确职责,实行安全防控。同时加强对重点水域的管理,对事故易发地区,安排联系村干部、村干部或派出所民警加强巡查,并设立安全警示牌或警戒线,避免发生溺水事故。
四、开展家访活动,关注留守儿童的安全
组织全镇中、小学教职员工,对每位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开展一次家访活动,面对面地进行暑期安全教育,并将预防青少年儿童等安全防范知识印成“关于暑期学生安全致家长一封信”进行发放,提醒家长和留守儿童监护人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护,时刻关注孩子的身心状况,掌握他们的动向,全方位地加强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形成全社会共识,从源头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发生。
五、严格责任追究,实行包保责任制
在完善预警、信息报告、应急维稳等工作机制的同时,严格实行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村(居)明确一名村干部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加强对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做到全镇不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全力维护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
六、加强督查,确保青少年儿童的安全
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进行2次督查,重点是摸排区域内的责任单位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召开会议和印发通报下发全镇各村和中小学,责令限期整改、限期落实、跟踪问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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