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85048/201901-00097 | 组配分类: | 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残疾人 / 其他 |
名称: | 取水许可申报材料及时限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19-01-10 | |
生效日期: | 2019-01-10 | 废止日期: | 2030-01-01 |
申报材料:取水许可申请书 (原件6份)
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和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说明性文件 (原件1份,复印件2份)
取水单位(个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 (复印件3份)
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交备案材料 (复印件3份)
需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的,提交经审定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及审查意见(原件1份,复印件2份)
利用已批准的入河排污口退水的,应当出具具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的同意文件 (原件1份,复印件2份)
时限: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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