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048R/202603-00038 | 组配分类: |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 名称: | 关于池州江口港区铁路专用线项目江口站进水渠框架桥涉河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 文号: | 贵水审批〔2026〕6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3-30 | 发布日期: | 2026-03-3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池州铁航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池州江口港区铁路专用线项目江口站进水渠框架桥涉河建设方案的函》及附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池州江口港区铁路专用线项目江口站进水渠框架桥涉河建设方案》提出的拟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
池州江口港区铁路专用线项目江口站进水渠框架桥位于贵池区江口街道永兴社区,中心点坐标为X=3402113.189、Y=486231.627(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距下游江口站进水闸最近约32m。采用2孔净跨10m框架桥结构,垂直水流方向宽22.70m,单孔净尺寸为10mX5.45m(宽X高),设一道中间隔墙,隔墙厚度为0.70m,顶板底高程9.38m,底板顶高程3.93m。
二、你公司应合理安排工期,如跨汛期施工,应编制切实可行的防汛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有关防御措施,报贵池区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你公司应充分重视河湖保护工作,严禁向河湖内弃土弃渣,及时清除河湖管理范围内施工临时设施,保障河道行洪通畅。
四、拟建工程开工前,你公司应将施工安排报贵池区水利局备案。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有贵池区水利局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应报贵池区水利局备案。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公司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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