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8023958083294/202602-00018 | 组配分类: |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市场监管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名称: | 【食品类】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2026年1月—2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6-02-12 |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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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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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池贵市监处罚〔2025〕735号 |
贵池区国康蔬菜经营部(章宏国)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
贵池区国康蔬菜经营部(章宏国)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
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123】条第一项第一目 |
十五日内到区财政局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 |
机关名称: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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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池贵市监处罚〔2025〕734号 |
贵池区五八蔬菜经营部(左五八)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
贵池区五八蔬菜经营部(左五八)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
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123】条第一项第一目 |
十五日内到区财政局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 |
机关名称: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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