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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4838Y/202510-00017 组配分类: 学校督导评估
发布机构: 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中国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自评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10-0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中国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自评报告

来源:贵池区教体局 发布时间:2025-10-09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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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要求,中国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照督导评估办法相关内容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区共有幼儿园79所,其中公办幼儿园40所(城区幼儿园18所、县镇幼儿园1所、农村幼儿园21所),民办幼儿园39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37所)。在园幼儿共计11458人。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7277人,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4181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3836人)。幼儿园教职工1639人。

二、各指标情况

  (一)普及普惠水平

  1.普及普惠水平

  (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 85%。

  自评结果:合格。

  现有区域常住人口中3-5岁年龄组人口数12471人,在园幼儿11458 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91.88%。

  (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即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

  自评结果:合格。

  现有幼儿园79所,在园幼儿总数11458人。普惠性幼儿园共77所(其中公办幼儿园40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37所),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幼儿总数11113人(其中公办幼儿园7277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3836人);非普惠性幼儿园2所,非普惠在园幼儿人数345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96.99%。

  (3)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 50%。

  自评结果:合格。

  现有幼儿园79所,在园幼儿总数11458人,其中公办幼儿园40所,在公办园就读幼儿7277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3.51%。

(二)政府保障情况

2.党的领导坚强有力

(4)区委区政府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

自评结果:合格。

贵池区委区政府一直将学前教育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统筹推进,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多次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并赴幼儿园开展专题调研。学前教育三期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全区增加公办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新建城区乡镇公办园12所,学前教育从幼有所育向幼有优育迈进。学前教育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党的领导全覆盖。区幼儿教育集团单独组建党组织,镇街中心幼儿园党员隶属中心学校党组织管理;暂时没有党员的民办幼儿园,采取派驻党建指导员、公办学校党组织“一对一”、“一对多”的方式加强对其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3.发展规划科学合理

(5)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

自评结果:合格。

编制《贵池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贵池区“十四五”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贵池区幼儿园布局规划(2025—2030年)》等政策文件,系统规划区域内幼儿园布局。目前,城区公办园18所、民办园31所,分布合理,有效满足幼儿就近入园需求。城乡幼儿园整体规划合理,实现乡镇公办中心园全覆盖。

(6)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自评结果:合格。

编制《池州市中心城区教育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年)》等政策文件,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4.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

  (7)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举办流动幼儿园、季节班等。

自评结果:合格。

全区共有9个镇、11个街道,所有镇街都至少建有一所公办中心园,实现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全覆盖。

  5.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

  (8)落实省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自评结果:合格。

制定印发《贵池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方案》,2022年,全区已圆满完成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任务,小区配套幼儿园达100%。

  (9)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且运转良好。

自评结果:合格。

现有城区小区配套幼儿园40所,已完成治理,其中1所办成公办园,其余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均运转良好。

  6.财政投入到位

  (10)落实省定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自评结果:合格。

省定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600元,县定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600元。制定并印发了《贵池区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等“暖民心行动实施方案”,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调整为不低于600元/生·年,全年安排资金268.62万元。

  (11)落实企事业单位、部队、高校、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

自评结果:合格。

现省定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600元,县定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600元。(贵池区无此类幼儿园)

(12)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

自评结果:合格。

普惠性民办园财政奖补标准不低于400元/生·年,全年共安排资金291.3万元。幼儿延时服务财政奖补标准不低于300元/生·年,2024年安排资金302.36万元,为学前教育发展提供有力资金保障。

7.收费合理

(13)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

自评结果:合格。

按照规范流程,制定印发《关于调整全区示范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依法依规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同时,区教体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合理确定了城乡普惠性民办园保教费收费标准。

(14)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

自评结果:合格。

城区公办园按照每生每学期1850元标准收取保教费,农村公办园按照每生每学期900元标准收取保教费,普惠性民办园按照每生每学期最高限额4000元标准收取保教费。

  (15)各类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

自评结果:合格。

全区公民办幼儿园均能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无不合理收费。

  8.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

  (16)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

  自评结果:合格。

  全区公办园在编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政府一次性工作奖励和公务员标准保持一致、调资同步进行,切实保障幼儿教师工资待遇正常增长。现公办园在编教师平均工资为88242元,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平均工资为71775元、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占比为81.34%。

(17)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

自评结果:合格。

全区民办幼儿园均能保障教职工工资及时兑现并逐年有提高,努力推进落实保教人员“五险一金” 社保待遇。目前全区公办园临聘人员和民办园自聘教师基本落实“五险” 。

  9.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

  (18)落实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

自评结果:合格。

成立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贵池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加强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建设,按标准配备安保器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配齐配足学校安保人员,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安员354人,区财政每年支付公办学校保安员工资819.36万元。全区“护学岗”设置率、校园封闭式管理率、一键式报警安装联网率和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联网率实现“四个100%”。健全校园安全教育、安全保卫、隐患排查、联合督查等风险防控机制,多部门联合开展安全督查。

(19)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无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自评结果:合格。

全区各公民办幼儿园均建立了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落实了安全监管责任,近2年内未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10.监管制度比较完善

  (20)对民办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年检制度。

  自评结果:合格。

对民办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原则,程序合法合规。建立了民办幼儿园年检制度,每年开展年检,覆盖率100%,并公示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1)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

自评结果:合格。

全区各公民办幼儿园信息均按要求在政府网进行公示。

(22)建立3—5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

自评结果:合格。

已建立3—5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规范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完成了教育部第一周期幼儿园办园行为系统督导评估自评和区级督导评估,并已启动全区第二轮督导评估工作。

  (23)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落实到位。

自评结果:合格。

修订完善《贵池区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细则》《贵池区幼儿园责任督学工作规程》等文件,严格遴选聘任了一批熟悉学前教育政策法规、业务精湛、责任心强的专兼职责任督学,实现了全区所有注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全覆盖,扎实开展责任督学进园挂牌督导工作。定期组织督学参加国家、省、市级培训及区级专题研修,提升其政策理论水平和实地督导能力。

  (24)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

  自评结果:合格。

制定并印发了《贵池区无证园治理工作方案》,成立无证园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和清理整顿问责机制,各部门密切协作、合力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截止2022年6月份,已取缔了所有无证幼儿园。

  (25)民办园没有上市、过度逐利等行为。

自评结果:合格。

经核查,全区所有民办园没有出现上市、过度逐利等行为。

  (三)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

  11.办园条件合格

  (26)幼儿园幼儿图书配备普遍达到规定要求。

  自评结果:合格。

  现有2017年前规划设计的幼儿园51所,其中图书配备人均≥10册(或省标)的幼儿园50所,达标率为98.04%。

  现有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28所,其中图书配备人均≥10册(或省标)的幼儿园28所,达标率为100%。

  (27)幼儿园玩教具配备普遍达到规定要求。

自评结果:合格。

全区各类公民办幼儿园园舍条件、教玩具和图书配备均符合国家要求,特别是2000年以后新建的公办园,更是高起点、高标准、高品质配置。2023年以来,投入资金11654.9万元实施幼儿园办园条件提升专项行动,丰富园所的教玩具和绘本图书。

  (28)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

  自评结果:合格。

  现有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28所,其中室外游戏场地达标的幼儿园、幼儿活动用房生均建筑面积达标的幼儿园、生均建筑面积达标的幼儿园分别为28所、28所、28所,达标率分别为100%、100%、100%。

  室外游戏场地、幼儿活动用房生均建筑面积、生均建筑面积均达标的幼儿园28所,达标率为100%。

  12.班额普遍达标

  (29)县域内85%以上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

  自评结果:合格。

  现有班级总数为421个,符合班额的班级总数为361个,班额达标率为85.75%。

  13.教师配足配齐

  (30)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

  自评结果:合格。

  全区公民办幼儿园教职工总数1639人,县域幼儿与教职工比1:6.9;专任教师数772人,县域专任教师与幼儿比1:14.84;在园保教人员1120人,县域保教人员与幼儿比1:10.23,基本达到配备标准。

  (31)公办园没有“有编不补”的情况。

自评结果:合格。

按照编制“一次核定、分批使用”的原则,根据公办幼儿园实际开办情况逐年分批核定编制使用计划。

  (32)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

  自评结果:合格。

  现有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为772人,在园(班)幼儿总数为11458 人,师生比为1:14.84。

  14.教师管理制度严格

  (33)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

自评结果:合格。

  印发《关于加强全区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工作的提醒函》,对学前教师准入作出部署和要求。现有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772人,其中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教师772人,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率为100%。

  (34)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

自评结果:合格。

制定公民办幼儿园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幼儿园全员轮训制度,组织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常态化开展全区幼儿园教职工全员培训,班主任、教研组长、骨干教师、保育人员等培训活动,累计参训人员2900人次。通过定期集中专题学习和组织教师外出培训等方式,提高幼师队伍专业化水平。

  (3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

自评结果:合格。

不断加强全区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已普遍建立师德师风教育、考核和奖惩机制。

  (36)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没有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

自评结果:合格。 

经核查,近2年内,全区没有发生师德师风问题。

  15.落实科学保教要求

  (37)县域内幼儿园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

自评结果:合格。

全区各类公民办幼儿园均能严格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文件规定,贯彻幼儿园一日生活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理念,坚决杜绝“小学化”现象,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创设符合各年龄段幼儿成长和学习特点的生活、学习环境,增强环境的育人功能。

  (四)社会认可度

  16.社会认可度

(38)县域内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社会认可度高于85%。

自评结果:合格。

  贵池区在县域内开展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社会认可度调查,调查对象包括幼儿家长、幼儿园教职工等,调查结果显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社会认可度为89.58%。

三、做法与经验

贵池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成立了由副区长任组长的创建工作专班,并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逐园施策,协调推进,有序安排。同时印发《贵池区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部署落实创建工作任务。

(一)加强党组织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幼儿园)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把党组织建设有关内容纳入学校章程,指导成立向阳幼儿园党支部、金碧秋浦幼儿园党支部、绿洲桂花城幼儿园党支部3个独立党支部和汇景幼儿园河滨幼儿园联合党支部、兴佳幼儿园联合党支部、香格里拉幼儿园联合党支部、新城明珠幼儿园联合党支部等4个联合党支部,覆盖主城区17所民办幼儿园。选派31名党建指导员指导全区民办幼儿园党建工作,吸纳未组建党组织的民办幼儿园负责人定期参加领导指导其党建工作的公办学校党组织活动,帮助民办幼儿园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推行党群活动一体化,为党的工作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优化学前教育发展布局。印发《贵池区“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贵池区幼儿园布局规划(2025-2030)》,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和小区配建园治理,促进全区普惠性学前教育扩学位、提质量,进一步巩固压实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攻坚成果。通过规划点位建设新园、老园扩容建设、小区配套园治理,自2022年安心托幼行动实施以来,全区共新增公办园9所(含市管伊美幼儿园),改扩建城乡公办园12所,投入资金11834.1万元,新增学位3060个。

(三)积极创新管理机制。设立区学前教育发展中心,负责统筹城乡区属公办幼儿园管理运营、民办幼儿园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统筹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成立贵池区幼儿教育集团,依托学前教育集团,采取“名园+”模式,引领新办园、农村园、民办园等发展,着力构建共同发展模式。加入长三角学前教育发展联盟,开展教育教学、课程开发、师资培训、科学研究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推动全区学前教育事业不断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四)加大公办园建设力度,增强师资力量。一是着力增加公办园学位供给,解决老百姓“入公办园难”、“入园贵”问题;2023年投入9000余万元新建或改扩建6所幼儿园,其中投入5200万元新建的滨江幼儿园已在2024年春季开园,江口等5所园改扩建工程投入3800万元。二是多渠道补充师资力量。2023年初,区委编委核定公办幼儿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14名,按照编制“一次核定、分批使用”的原则,根据公办幼儿园实际开办情况逐年分批核定编制使用计划。近三年,共招聘43名公办幼儿教师。三是加大培训力度,建立健全教师常态化培训机制,通过定期集中专题学习和组织教师外出培训等方式,提高幼师队伍专业化水平。四是努力提高待遇,编制内幼儿教师待遇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待遇。教体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和自聘人员管理的通知》,具体指导各园规范自聘人员管理,不断提升自聘人员待遇。

(五)切实提高保教质量,做好评估认定。印发《贵池区2024年度学前教育考核方案》,分城区、农村两个序列,对28所幼儿园办园行为进行督导评估,以办园方向、保育安全、教育过程、环境创设、教师队伍5个部分为重点对公办园进行考核,夯实普及普惠基础。制定印发《贵池区学前教育保教质量提升帮扶行动实施方案》《贵池区学前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贵池区龙头园帮扶薄弱园实施方案》等方案,统筹安排省市一类园对接帮扶薄弱园,实施学前教育保教质量提升行动,开展帮扶活动100余次,进一步缩小学前教育城乡间、区域间差距,促进全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印发《关于做好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积极申报开设托班。会同卫健、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对申请开设2-3岁托班的幼儿园开展评估、认定、备案工作。2024年下达幼儿园安心托幼补助资金886.275万元,落实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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