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800MB1E42862W/202512-00009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名称: | 关于池州市贵池区供销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改建烟花爆竹仓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12-04 |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池州市贵池区供销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改建烟花爆竹仓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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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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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改建烟花爆竹仓库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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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池州市贵池区乌沙镇丰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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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池州市贵池区供销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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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碳峰专业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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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池州市贵池区供销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改建烟花爆竹仓库项目位于池州市贵池区乌沙镇丰庄村。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7度18分30.356秒,北纬30度38分15.580秒。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征用池州市贵池区供销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乌沙烟花爆竹成品专用仓库建设项目原厂址,并对原厂址进行扩建,征用原厂址占地6649.8平方米,新征3706.03平方米,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0355.83平方米,建设4座符合国家1.3级仓库标准的专用仓库主要储存C、D级烟花及爆竹成品,一次最大储存量20吨,年贮存100吨,并配套建设环保及相关附属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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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处理,不外排。 (二)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做好厂区分区防渗工作,危废暂存库、事故应急池等为重点防渗区,采用环氧树脂+抗渗混凝土防渗,使重点污染防治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烟花爆竹仓库、运输路线地面等区域地面为一般防渗区。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通过采取围墙隔声、距离衰减、绿化消声、禁止夜间运输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过期或有残损的烟花爆竹暂存于仓库内预设的烟花爆竹暂存区,交由公安部门组织销毁、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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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环评文件编制期间在池州市环境保护网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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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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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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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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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生态环境窗口 |
受理地点: |
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服务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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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66-2099996 |
电子邮箱: |
1193301801@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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