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802003284838Y/202511-00056 | 组配分类: | 民办教育 |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 名称: | 关于拨付2025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11-28 |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 2025 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5〕514 号)、《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部门预算指标和预算绩效目标的通知》(贵财预〔2025〕5号)、区教体局《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贵教体〔2025〕47号)精神,经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申请,学校审核、公示,认定1814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2025年秋季学期普高国家助学金,拨付资助资金208.66万元(详见附件)。现就做好资金发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上述资金由区教体局通过九华农村商业银行代发至学生第三代社保卡或银行卡。打卡发放完成后统一通知,请各校收到通知后及时通知家长查收(涉及未激活的社保卡或银行卡,需激活后方可查看资金)。
二、区教体局严格按照《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皖财教〔2023〕508号)和《贵池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贵财预〔2023〕129号)要求,抓紧调整项目绩效目标,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按规定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助学金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助学金资金,对于虚报学生人数、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各校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区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3219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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