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802003284838Y/202511-00049 | 组配分类: | 政策法规文件 |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 名称: | 关于拨付2025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资金的通知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11-28 |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中心学校,区学前教育发展中心,民办幼儿园: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 2025 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5﹞986号)、《贵池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部门预算指标和预算绩效目标的通知》(贵财预〔2025〕5号)及区教体局《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贵教体〔2025〕47号)精神,经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申请,学校审核、公示,认定405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享受2025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区财政局、区教体局按农村生均500元/学期、城区生均600元/学期的资助标准,拨付资助资金22.56万元,其中农村幼儿资助资金8.7万元,城区幼儿资助资金13.86万元(各园困难生类型、人数分布及资金分配见附件2、3)。现就做好资金发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上述资金由区教体局通过九华农村商业银行代发至学生第三代社保卡或银行卡。打卡发放完成后会统一通知,请各校(园)收到通知后及时通知家长查收。
二、区教体局严格按照《安徽省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皖财教〔2025〕1088 号)、《贵池区学前教育资助实施办法(试行)》(贵政办〔2012〕65 号)和《贵池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贵财预〔2023〕129号)要求,调整项目绩效目标,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按规定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严禁挤占、截留、挪用资金,对于虚报学生人数、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各校(园)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或资金打卡有异常情况,请及时联系区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66-3219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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