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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3958083294/202511-00137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贵池区市场监管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食品类】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2025年11月—4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11-2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食品类】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2025年11月—4

来源:贵池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11-28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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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池贵市监处罚〔2025〕360号

池州市贵池区君爱蔬果超市(李志勇)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池州市贵池区君爱蔬果超市

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种类:没收违法所得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十五日内到区财政局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机关名称: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5.11.28

2

池贵市监处罚〔2025〕478号

贵池区马衙购物城(赵美秀)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贵池区马衙购物城

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种类:没收违法所得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十五日内到区财政局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机关名称: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5.11.28

3

池贵市监处罚〔2025〕63号

贵池区滨湖生活超市(鲍银梅)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

贵池区滨湖生活超市

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

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十五日内到区财政局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机关名称: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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