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802MB1B0461XL/202510-00162 | 组配分类: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 名称: |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乌石山)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10-28 |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24年第三、四季度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2024年9月12日调查发现,池州市贵池区乌石山水泥用石灰岩矿区未按要求建设周边拦挡,大量碎石滚落,形成5条滑落带,超100亩山体裸露,大量泥浆水排入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池州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24年9月12日调查发现,池州市贵池区乌石山水泥用石灰岩矿区未按要求建设周边拦挡,大量碎石滚落,形成5条滑落带,超100亩山体裸露,大量泥浆水排入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
二、整改实施主体
贵池区委、贵池区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1.依法依规对企业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2.优化开采方式,对临近边坡区域改用机械开采代替爆破开采,并按要求建设周边拦挡。
3.科学编制受破坏山体专项治理方案并实施,治理期间采取有效水土保持措施,杜绝泥浆水排入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4.加强矿山开采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目标任务
问题调查处理到位;优化矿山开采工艺;受破坏山体完成生态修复,消除水土流失现象。
五、完成时限
2025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已依法依规对企业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池州市政府于2025年6月4日对池州海螺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7月8日与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并于8月份完成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支付。
2.已优化开采方式,距离外侧边坡不小于10米范围内,已全面采用“破碎锤+反铲”机械开采代替原爆破开采。
3.6月17日组织专家组和相关区直单位对《破损山体专项治理方案》进行了评审,6月24日获得方案批复;目前现场治理全部完成,坡面喷播工程59000平方已经全部施工结束,坡底截水沟及沉淀池工程已经全部结束;坡顶拦水工程开采过程中持续按照3‰反排坡开采。
4.充分利用矿山生态修复监测手段,加强矿山监管。矿山企业常态化开展巡查并建立台账。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向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6-2819178
电子邮箱:343829273@qq.com
2025年10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