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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5574W/202510-00060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发布机构: 池州市贵池区唐田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唐田镇10月份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10-15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唐田镇10月份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来源:唐田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10-15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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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消费者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商家和平台进行消费,并索取和保存购物消费凭证。购买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或标签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加工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是否清晰,食品贮存温度是否达到标签标示的要求,不要购买无生产加工单位、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食品,不要购买宣称治疗疾病的食品。不要到无证无照、环境卫生差的餐饮店或流动摊档消费。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发现生产经营问题食品的线索,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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