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574W/202510-00060 | 组配分类: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 发布机构: | 池州市贵池区唐田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名称: | 唐田镇10月份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10-15 |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建议消费者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商家和平台进行消费,并索取和保存购物消费凭证。购买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或标签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加工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是否清晰,食品贮存温度是否达到标签标示的要求,不要购买无生产加工单位、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食品,不要购买宣称治疗疾病的食品。不要到无证无照、环境卫生差的餐饮店或流动摊档消费。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发现生产经营问题食品的线索,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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