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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69780487f/202511-00003 组配分类: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发布机构: 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2025年贵池区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11月18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11-1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2025年贵池区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11月18日)

来源: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11-18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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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违法企业

(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经营者)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

名称和日期

1

(贵)城罚决字〔2025〕第048号

焚烧秸秆

许志伍

3****************7

 

当事人许志伍在池州市贵池区梅龙街道建华村与别人交换的田里露天焚烧秸秆,其行为污染了大气环境。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

十五日内到贵池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缴纳罚款

池州市贵池区

城市管理局

 

2025年11月12日

2

(贵)城罚决字〔2025〕第049号

焚烧秸秆

陈友生

3****************5

 

当事人陈友生在贵池区乌沙镇丰庄村租用田地里露天焚烧秸秆,其行为已污染了大气环境。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

十五日内到贵池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缴纳罚款

池州市贵池区

城市管理局

 

2025年11月17日

3

(贵)城罚决字〔2025〕第057号

焚烧秸秆

李昌兵

3****************8

 

当事人李昌兵在贵池区秋江街道万宝村租用田地里露天焚烧秸秆,其行为已污染了大气环境。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

十五日内到贵池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缴纳罚款

池州市贵池区

城市管理局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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