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800MB1E42862W/202511-00019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名称: | 关于池州市广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废钢铁压块综合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11-07 |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池州市广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废钢铁压块综合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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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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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1.8万吨废钢铁压块综合处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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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池州市贵池区牛头山镇宝赛村前江工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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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池州市广通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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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观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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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池州市广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废钢铁压块综合处理项目位于安徽省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前江园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17度15分16.122秒,北纬30度31分29.568秒。项目占地面积为6000平方米,购置筛分机、压块机、皮带机等设备,配套建设相关环保和安全等设施,新增年产1.8万吨废钢铁块的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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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筛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同时应加强厂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落实无组织排放管控。通过上述措施,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2排放限值要求。 (二)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规范设置(15平方米),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危废暂存依托池州池杭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危废暂存间(80平方米),危险废物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要求: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特别是临时贮存、转运等环节的防治措施。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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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环评文件编制期间在池州市环境保护网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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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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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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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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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生态环境窗口 |
受理地点: |
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服务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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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66-2099996 |
电子邮箱: |
1193301801@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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