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4790N/202510-00013 | 组配分类: | 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领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名称: | 关于贵池区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相关事项的公告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10-2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文件精神:
1、大型企业以及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但未被纳入“免申即享”范围的用人单位,可通过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劳务派遣单位应主动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稳岗返还资金申请,并按规定及时使用和分配资金。
2、因基本信息不全且经联系、通告等方式仍未完善信息导致“免申即享”资金拨付不成功的用人单位,经公告(两次以上,每次公告不少于15个工作日)后仍未提供准确信息的,视为选择自主申报模式。
3、自主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现将贵池区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信息不全和自主申报的名单进行公告。(名单附后)
本公告自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1月7日止,公告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与贵池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66-3214863/3214835
池州市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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