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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003285507Y/202509-00009 组配分类: 突发环境事件
发布机构: 贵池区牌楼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2024年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编号X3AH202411170022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9-1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2024年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编号X3AH202411170022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来源:贵池区牌楼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9-17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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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编号X3AH202411170022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自查验收。根据《贵池区环委会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池州市贵池区牌楼镇济公村桥章组朱某亮砖厂:1.未依法立项,未批先建,未履行环评验收手续,未申领排污许证;2.厂区内地面未硬化,无喷淋、雾炮、防尘网等环保设施,散装水泥灌装设备无收尘设备,卸装水泥时扬尘污染和生产噪音扰民;3.免烧砖原料露天堆放,下雨天淋溶污水未经处理直排附近农田。

二、整改实施主体

贵池区牌楼镇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督促砖厂拆除设备,清理原料。

四、目标任务

生产设备和原料拆除清理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1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督促砖厂拆除设备,原料已清理。

如对以上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917日至2025919日,共3个工作日)向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99274;

电子邮箱:1254113111@qq.com。

            

 

        贵池区牌楼镇人民政府

         202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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