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507Y/202509-00009 | 组配分类: | 突发环境事件 |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牌楼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名称: | 2024年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编号X3AH202411170022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9-17 |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24年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编号X3AH202411170022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自查验收。根据《贵池区环委会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池州市贵池区牌楼镇济公村桥章组朱某亮砖厂:1.未依法立项,未批先建,未履行环评验收手续,未申领排污许证;2.厂区内地面未硬化,无喷淋、雾炮、防尘网等环保设施,散装水泥灌装设备无收尘设备,卸装水泥时扬尘污染和生产噪音扰民;3.免烧砖原料露天堆放,下雨天淋溶污水未经处理直排附近农田。
二、整改实施主体
贵池区牌楼镇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督促砖厂拆除设备,清理原料。
四、目标任务
生产设备和原料拆除清理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1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已督促砖厂拆除设备,原料已清理。
如对以上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19日,共3个工作日)向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99274;
电子邮箱:1254113111@qq.com。
贵池区牌楼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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