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4985G/202509-00014 | 组配分类: | 道路运输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公民 |
名称: | 区交通管理服务中心:公交驾驶员慧眼识隐患,守护乘客生命财产安全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9-19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近日,贵池区125路公交驾驶员桂从军近日凭借高度职业敏感与责任担当,成功阻止一名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及时化解公共安全风险,以实际行动守护了全车乘客的生命安全,展现了我区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准。
2025年9月19日8时18分,125路公交停靠晏塘站时,一名手提鼓鼓编织袋的中年乘客准备登车。驾驶员桂从军严格执行安全规范,主动询问袋内物品,乘客含糊回应“是日用品”。但桂从军敏锐发现袋中隐约露出红色纸筒,且闻到淡淡火药味,立即警惕起来。他迅速拉起手刹、开启驾驶室安全门,要求乘客配合开袋检查。确认袋内为整盒未拆封鞭炮后,桂从军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交公司规定,明确告知:“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上车!”面对乘客犹豫,他耐心解释:“这不是针对您,全车 30 多位乘客的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最终乘客理解并携带鞭炮下车,整个处置过程仅30秒,未影响公交正常运营。
桂从军师傅的处置,既体现了个人专业素养,也印证了我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成效。一直以来,区交通管理服务中心将群众出行安全置于首位,通过强化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责任、开展安全宣教等举措,全力筑牢公共出行安全防线。
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市民:根据《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乘客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进站乘车。公共交通工具人员密集,携带危险品极易引发事故,恳请市民自觉遵守规则,主动配合安全检查,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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