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池贵市监处罚〔2025〕219号
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案
贵池区锦官城小吃店
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种类:罚款; 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
十五日内到区财政局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机关名称: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5.7.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