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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2MB1B0461XL/202507-00140 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主动回应】复合利用的农用地如何认定地类?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7-3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主动回应】复合利用的农用地如何认定地类?

阅读次数: 来源: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5-07-31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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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调查中,对复合利用的农用地,按照主要用途认定其地类。如对耕地上种植林木、园艺等作物,尚未达到林地(即乔木郁闭度≥0.1,或灌木覆盖度≥40%的土地)或园地(即园艺作物等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认定标准的,仍按耕地认定;如实地已达到林地或园地认定标准的,应按林地或园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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