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048R/202505-00039 | 组配分类: |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公民 |
名称: | 关于S225齐山至六都(万罗山至白安段)改建工程双河桥和三改桥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 文号: | 贵水审批〔2025〕4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5-12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池州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报送S225齐山至六都(万罗山至白安段)
改建工程双河桥和三改桥涉河建设方案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S225齐山至六都(万罗山至白安段)改建工程双河桥和三改桥涉河建设方案》提出的拟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
拟建双河桥位于贵池区棠溪镇双合村,一跨跨越双河,桥梁全长37.5m,全宽 12m,桥梁轴线与河道水流方向夹角60°。桥梁采用1×30m 预应力T梁,桥台采用桩接盖梁结构,桥台基础采用直径1.6m 钻孔灌注桩,梁底最低高程为 85.28m(1985 国家高程基准,下同)。
三改桥在原三改桥处跨越龙舒河支流三改河,拆除重建三改桥,桥梁全长 37.5m,全宽10m,桥梁轴线与河道水流方向垂直。桥梁采用1×30m 预应力T梁,桥台采用桩接盖梁结构,台基础采用直径1.6m钻孔灌注桩,梁底最低高程为135.67m。
二、你单位应合理安排工期,如跨汛期施工,应编制切实可行的防汛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有关防御措施,报贵池区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你单位应充分重视河湖保护工作,严禁向河湖内弃土弃渣,及时清除河湖管理范围内施工临时设施,保障河道行洪通畅。
四、拟建工程开工前,你单位应将施工安排报贵池区水利局备案。工程开工时,由贵池区水利局监督工程施工放样,并对该工程建设进行监督。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有贵池区水利局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应报我局备案。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2025年5月12日
抄: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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