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8020032855662/202504-00059 | 组配分类: |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
发布机构: | 贵池区池阳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名称: | 关于做好2025年度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申报工作的提示函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5-04-1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镇人
为认真落实好我区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工作,根据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现将 2025 年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政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申报时间
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以后每年申报时间均为下一年度的4月 30 日前。
二、申请对象
1.企业职工:市、区属国有改制、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和市、区属集体企业退休职工,且退休时未享受提高5%退休金或尚未兑现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的人员(集体企业是指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职工是指在2001年8月1日之后办理退休手续的固定工和劳动合同制工人。)
无业居民:女性年满50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且尚未兑现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的人员。
2.本人为贵池区非农常住居民户口。
3.只有一个子女(含无子女和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人员。
三、申请程序及上报要求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市、贵池区属国有改制、破产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有关工作的通知》(贵人口组办[2015]4号)《池州市人
池州市贵池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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